花蓮縣政府預告訂定「花蓮縣石梯漁港浮動碼頭遊艇停泊費收費標準」公告
- 分類:
產業發展類
- 發布日期:
2019-01-15
- 發布單位:
漁業行政科
- 聯絡人:
李玉琪、曾麗敏
- 聯絡資訊:
02-24278090
花蓮縣石梯漁港浮動碼頭遊艇停泊費收費標準(草案)
現今國際主要遊艇活動熱絡之國家,係以船席長度或船舶全長為船舶停泊費用之計算標準,為使花蓮縣石梯漁港遊艇碼頭之收費標準與國際遊艇活動接軌,規範花蓮縣石梯漁港浮動碼頭遊艇停泊收費事宜。爰花蓮縣政府訂定「花蓮縣石梯漁港浮動碼頭遊艇停泊費收費標準」(草案)如下:
第一條 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及花蓮縣石梯漁港浮動碼頭使用管理要點第四點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花蓮縣主管石梯漁港浮動碼頭遊艇停泊費每日每船席位收費標準如下:
一、船全長十公尺以內:新臺幣四百元。
二、船全長十至十六點五公尺:新臺幣六百元。
三、船全長十六點五至十八公尺:新臺幣七百二十元。
前項收費,其停泊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第三條 除花蓮縣石梯漁港籍娛樂漁業漁船以外之遊艇,各遊艇所有人或使用人於離港前,由花蓮縣政府按日核計停泊費,書面通知其至指定機關(構)繳納。
第四條 本收費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