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110年度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 作站」申請須知修正說明及其修正後須知
- 分類:
產業發展類
- 發布日期:
2021-02-25
- 發布單位:
青年及綜合規劃科
- 聯絡人:
李小姐
- 聯絡資訊:
(02)2427-8090
轉知 | 國家發展委員會110年度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申請須知修正說明及其修正後須知
因應本案辦理徵件說明會之各界意見,調整申請須知內容,說明如下:
1、調整須知肆、補助對象第三點,要求提案單位至少需安排一位專任(職)人員,並修正第三點為「提案單位另須邀集5位人員,共同經營青年培力工作站,其中20至45歲青年至少3位,且其中一位須具地方創生相關工作經驗至少2年以上,並至少安排一位專任(職)人員。」
2、為增加人事費支用彈性,調整須知玖、補助原則及撥款方式項下第三點有關人事費不得超過總補助經費百分之五十之限制,增列「倘確有聘用3位專任(職)人員之需求時,人事費得不受前項限制,惟仍以百分之六十為限。」。
*詳細資訊敬請參閱附件檔,並請符合申請資格者踴躍申請唷!